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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突破辽西北建设又有新举措。4月2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印发。从2018年至2020年,我省每年将整合财政资金10亿元,用于突破辽西北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西北地区(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将突破辽西北纳入到我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之一加快推进,并制定印发了《加快实施突破辽西北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项目牵动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省发改委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暂行办法》。

  据了解,我省每年投入辽西北三市的10亿元资金,将遵循“突出特色、择优扶持;总额控制、结构调整;强化监管、注重绩效”的原则,重点用于发展辽西北三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牵动作用的工业、旅游和现代物流等产业。

  另外,地区的发展离不开人才,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将对在辽西北地区各类企业及县级以上科研院所(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就业或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承诺在辽西北地区就业创业5年以上的,在辽西北地区当地购房给予一次性人才安家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从辽西北地区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专业人才,企业落地后给予人才一次性住房补助不超过15万元。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