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与江苏对口合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新旧动能转换”是最近的一个热词。2018年1月10日,国务院将新年的第一份批复文件签给山东,就是肯定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方案,并提出若干要求。
作为旧动能不足以支撑经济增长的典型省份,辽宁也将发展目光聚焦到新旧动能转换上。
4月11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洋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辽宁正在统筹推进与江苏对口合作的各项工作,将以与江苏进行对口合作为一个契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通过新动能的增量来对冲传统动能的减弱,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整合辽宁省的机器人、智能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及江苏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共同制定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二是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等创造出新业态、新模式来改造传统动能。三是加快传统动能转型升级,推动两省优势装备制造业企业及其产品、技术与优势资源有机结合,提升辽宁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黄洋进一步说道。
黄洋认为,辽宁与江苏的对口合作为辽宁省推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创造了更多机遇与更好条件,辽宁也将在这一方面有所作为。
就在不久前,今年3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两省对口合作的具体内容,是两省对口合作工作的再深化、再分解、再部署,标志着辽宁省与江苏省对口合作进入全面推进落实的新阶段。
黄洋也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对《方案》进行了解读。黄洋说,《方案》针对如何通过对口合作有效破解辽宁省振兴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补齐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国企改革、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短板,提出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展产业务实合作、提升创业创新水平、推动人才交流、推进平台载体建设五个方面共计24项合作重点。
辽宁也将紧紧抓住《方案》印发的有利契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务实高效地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推动对口合作取得实效。
事实上,2016年年底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就明确提出组织辽宁与江苏开展对口合作。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又进一步明确了对口合作的4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
一年来,辽宁江苏对口合作机制初步建立,对口合作基础逐步夯实,对口合作有序开展,对口合作成效初步显现,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
据黄洋介绍,截至2017年末,江苏省在辽(不含沈阳、大连)对口合作签约项目60个,意向投资金额209亿元,两省企业联系更加紧密,产业合作取得初步成果。